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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机构)职能职责

2018-01-26 12:51:15【打印】阅读次数:

 

一、主要职能

全面管理、协调学校的教学工作。

二、主要职责

()通用职责

1.负责制订本单位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负责制订、完善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勤、考核、评优奖惩、晋升初期考核等有关工作;

4.负责本单位网站(网页)内容的建设、更新、管理工作;

5.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保卫、保密及消防工作;

6.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及环境卫生工作;

7.负责本单位员工的思想政治学习、岗位职业教育及能力培养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管理机构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制定本科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本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工作;

(4)负责全日制本科生学业管理;

(5)负责审查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6)负责制定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规划,组织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监督和建设工作;

(7)配合计财处制定学校教学经费预算和执行方案,负责监督相关教学经费使用情况;

(8)负责组织教学部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开展专业课程建设工作;

(9)负责学校校历编排,全日制本科专业教学任务下达和课表编排,组织教学部门落实完成教学任务工作;

(10)负责全日制本专科生实验、实训、见习、实习等实践教学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校内教学部门实验、实训教学设施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规划建设和评估管理工作;

(12)负责指导课程建设工作;

(13)负责本科专业教师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业绩审核工作;

(14)负责国内校际教师教学和学生培养交流工作;

(15)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16)负责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7)负责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导的教学水平评估和专业认证的组织实施工作;

(18)负责组织实施本科专业教材选用、编写、发放、总结和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教材采购征订工作;

(19)负责各类考试的组织实施;

(20)牵头负责全校教风建设工作;

(21)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各类学业证书的印制和发放工作;

(22)负责全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的学籍管理,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及异动工作;

(23)参与学校的发展规划和专业设置、评估及教学改革、管理体制改革的论证工作,为教学改革提供思路;

(24)负责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工作、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组织教师教学沙龙和教学咨询工作,搭建青年教师和知名专家交流平台;

(25)牵头负责各级各类教师教学竞赛工作;

(26)负责组织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教师新开课申请与试讲工作。

(27)审核各二级学院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出国培训的推荐、选拔工作。

(28)负责全日制本科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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