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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课表编排的通知

2022-04-15 14:39:59【打印】阅读次数:

各教学部门:

本科生课表编排由教务处牵头,实行校院二级编排。教务处已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教学任务生成、部分选课课程的时间安排等工作。为顺利推进课表编排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排课选课时间安排

(一)第8-10周(5月6日前,教学承担单位落实开班规模大小、任课教师实验排课要求等,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教学任务维护,做好排课准备。不能按期开设的课程填写《云南中医药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审批表》,按规定办理。

(二)125月20日前)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校公选课开课的申报。

(三)第11-13周(5月27日前),教务处协调、指导教学承担单位编排、调整课表。

(四)第14周(6月3日前),教务处完成校公选课的审核、排课。

(四)第15—17周(6月24日前),学生进行正选、补。新生选课将在下学期开学后进行。

(五)第18周71日前),教务处公布最终课程表,教师和学生可在学校教务系统查询

(六)2022级新生教学任务待招生计划确定后下发,下学期重修教学任务待统计完成后下发。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教学部门根据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各班级教学周数、人数及所在校区表(见附件一)及各教学部门教务任务(教务系统查询)安排相应教师至行政班级承担教学任务。

理论课若由多位教师承担,请注明每位教师的上课起止周数。

请各教学部门综合考虑下一学期本科、研究生及成教的教学任务,教授、副教授、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必须承担普通全日制本科课程的教学任务。

(二)认真落实《云南中医药大学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暂行规定》,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请各教学部门为专职和兼职教授、副教授安排相应的教学任务。

(三)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运行的稳定,请承担管理工作、科研任务繁重,有意愿下乡、支教,预备进修、学历提升、考公务员的教师与各教学部门事先沟通,避免安排了教学任务又不能承担。

(四)请特别注意跨校区承担课程的教师的时间安排。

(五)教学任务重的教研室,任课教师的聘任可与学校离退休工作处联系,或聘请校内外其他兼职教师;若不能承担的课程,请教研室明确提出需外聘教师,经学院(部)研究后聘任和管理,并将外聘教师名单报人事处和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六)教学任务中若有遗漏、错误课程,或课程归属学院有错误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七)排课要求

1.必修课主要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白天,在教学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也可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和周末。选修课主要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和周末,在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也可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白天。周四第9节不排课。

2.先排实验后排理论;先排必修再排选修。

3.含实验的选修课教学班规模不超60人时理论与实验可不分开安排;超60人时,需要理论与实验分开安排,实验为课组。

4.一门课程原则上每次以1个教学单元排课,除了实验课外课程连上节数不能超过3节。

5.同一教师在一天内上课时间不得超过7节课。

6.任课教师应以保质保量履行教学职责为己任,不得因个人利益对排课提出特别要求。但下列情况可以给予适当照顾:女教师孕期和哺乳期;经人事处批准的在职进修;外聘教师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排课,可适当照顾,但不能造成学生上课困难。

 

                                

 

教务处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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