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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7 年各类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2017-04-06 16:50:38【打印】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 2017 年度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表彰奖励:各相关二级学院请于 5 月 12 日之前将 2017 届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名单、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中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报至实践教学科(根据财务要求校外人员要提供中国银行卡号、开户行以及本人身份证号,校外人员的身份证号信息请相关二级学院提前输入计财处网页“酬金人员信息名单”)。

    2.实践总结:请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康复医院、护理学院、基础医学院对2016-2017 年度实践教学工作进行梳理,召开师生座谈会、就一些关键环节和问题发放问卷调查表,收集 2012 级中医(含专升本)、中西医、针推、康复等专业返校生对实习基地的意见(具体内容可包括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实践效果、临床带教、学生的生活等方面)。总结教学改革经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整改方案,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前提交总结报告。

    3.非医类专业在毕业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请以书面形式于 5 月 12 日前反馈至实践教学科,以便及时商讨解决。

    4.请各二级学院督促班主任、辅导员通过电话、网络、实地考核等形式与实习学生之间随时保持联系,进行专业指导,做好记录,加强与学生实习单位的沟通和反馈。防止因学生实习地点分散、离校时间长等原因,导致毕业实习环节流于形式,确保毕业实习安全高效,做到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请各部门统计 2016 年度学科竞赛奖励情况(含奖状复印件),团体奖中涉及多个学院的请竞赛牵头部门负责,不受理团体奖中个人申报项目,并于5月12日前反馈至实践教学科。

    6.做好 2017 年各类学科竞赛的准备工作,目前已知竞赛信息有4月份全国中药技能和 10 月份全国中医技能竞赛,预计 12 月份有全国黄帝内经大赛。

 

 

                                            教务处

                                  2017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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