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表彰奖励:各相关二级学院请于5月16日之前将2016届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名单、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报至实践教学科(格式见附件,校外老师没有身份证号、卡号、开户行不予受理)。
2.实践总结:请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康复医院、护理学院对2016年度实践教学工作进行梳理,召开师生座谈会、就一些关键环节和问题发放问卷调查表,收集2012级中医(含专升本)、中西医、针推、康复等专业返校生对实习基地的意见。总结教学改革经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整改方案,于2016年6月3日前提交总结报告。
3.毕业实习:请各二级学院于正式实习前5周做好自主联系实习基地学生工作,完善好相关手续,并将需要统一安排的学生人数、自主实习学生名单及实习单位明细盖章、签署日期后于实习前4周报实践教学科。
4.非医类专业在毕业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请以书面形式于6月3日前反馈至实践教学科,以便及时商讨解决。
5.请各二级学院督促班主任、辅导员通过电话、网络、实地考核等形式与实习学生之间随时保持联系,进行专业指导,做好记录,加强与学生实习单位的沟通和反馈。防止因学生实习地点分散、离校时间长等原因,导致毕业实习环节流于形式,确保毕业实习安全高效,做到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6.请各部门统计2015年度学科竞赛奖励情况(含奖状复印件),团体奖中涉及多个学院的请竞赛牵头部门负责,不受理团体奖中个人申报项目,并于6月30日前反馈至实践教学科。
7.做好2016年各类学科竞赛的准备工作,竞赛方案请于5月30之前报实践教学科备案。
8.请毕业实习中自主联系实习学生在5月27日之前提交阶段实习报告(报告内容见附件),请医院科教或医务部盖章后以图片的形式反馈至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打包后统一发送至ynzyxysxjd@ynutcm.edu.cn邮箱。
教务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