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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2021级本科教学任务的通知

2021-06-08 15:46:25【打印】阅读次数:

各教学部门:

根据云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现印发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2021级教学任务,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教研室综合考虑下一学期本科、研究生及成教的教学任务,教授、副教授、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必须承担普通全日制本科课程的教学任务。

根据《云南中医药大学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暂行规定》,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请各教学部门为专职和兼职教授、副教授安排相应的教学任务。

二、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运行的稳定,请行政工作、科研任务繁重,有意愿下乡、支教,预备进修、学历提升、考公务员的教师与各教学部门事先沟通,避免安排了教学任务又不能承担。

三、请特别注意跨校区、跨年级承担课程的教师的时间安排。下学期2021级各班级教学周数1-16周,所在校区为呈贡。

四、学校任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需由学院将任课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师资科核准后,才能排课。学校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请各教学部门领导严格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教学任务中若有漏发、错发课程,或课程归属教研室有错误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教学任务重的教研室,任课教师的聘任可与学校离退休工作处联系,或聘请校内外其他兼职教师;若不能承担的课程,请教研室明确提出需外聘教师,经学院(部)研究后聘任和管理,并将外聘教师名单报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

六、选修专业课、选修专业基础课暂不安排教师,需根据学生预选结果确定上课班级个数后再安排待选教师,请学院(部)通知教研室做好开课准备。

七、有关教学任务填写的说明

教学工作量统计以教学任务书的教学学时数为依据。若在教学运行期间发生了调换任课教师又无调代课申请单备案的,在核算教学工作量时以教学任务书为准。

1、理论课

若一门课程由多位教师承担,请注明每位教师的上课起止周数。

2、实验课

请注明实验课开设的具体周次。实验课安排有其它特殊要求的请注明。

实验课每30±5人为一组,每组带教老师一名;临床见习课需要安排到附属医院相关科室进行,临床见习课每15±3人一组,每组带教老师一名;上机课与理论课不分开安排。

八、请学院(部)汇总反馈意见及任课教师名单,于611日前送交教务处。

九、其他事项

若需更改人才培养方案请填写《云南中医药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审批表》。

 

 

 

                               教务处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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